由beat365在线官网和数字法治研究院主办的“数字法学前沿讲座”第4讲于2024年12月5日14:30在元照图书馆举行。上海市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德国洪堡大学法学博士胡峰律师受邀来beat365网页登录开展此次讲座,主题为“生物医疗类数据资产化的合规要求、实践和展望”。本场讲座由李昊教授主持,刘鑫老师、昝强龙老师、吴震宇老师等参与了本次讲座的与谈和讨论。
讲座伊始,主持人李昊教授代表在场师生对胡峰律师受邀前来beat365网页登录开展讲座表示热烈欢迎和衷心感谢。李昊教授表示,胡峰律师在数据资产化、数据合规等方面实务经验丰富,成果斐然,为吉林农信、吕梁数据、联众医疗、镁伽科技等提供数据产品或资产化合规法律服务,参与起草《数据去标识化共享指南》《生成式人工智能数据应用合规指南》等标准,也曾作为核心成员参与起草《浦东新区公共数据授权运营管理若干规定》《湖南省数据条例》,合作出版《数据合规3.0:基础理论与场景指引》等著作。此次胡峰律师讲座的主题聚焦于生物医疗类数据资产,这是将来大有可为的理论及实务研究领域,相信能为我们进一步深入了解数据资产化提供有益的启发。
围绕本次主题,胡峰律师从“数据资产化的背景知识”、“生物医疗数据资产化的合规要求与实践”以及“生物医疗数据资产化的展望”三个部分进行了详细讲解。首先,胡峰律师介绍了数据资产化的相关定义,强调了涉及数据的各种名词纷繁复杂,诸如原始数据、衍生数据、数据资源、数据产品、数据资产、数据要素等,但本质上是数据在不同视角、不同阶段下的表现形式。此外,胡峰律师结合《数据二十条》以及财务部《关于加强数据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关于加强行政事业单位数据资产管理的通知》等政策意见概括了当前数据资产化的实践业务要点,同时梳理了企业数据资产化的全部流程以及具体的合规要求,清晰地呈现了有关“数据资产”的法律尽调与合规评估框架。然后,胡峰律师从生物医疗数据的分类、应用场景出发,详细阐述了动植物数据资产化、人的生物与医疗数据利用等方面的合规要求,强调该些数据在资产化及具体利用过程中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如种子资源的采集和使用规定、生物与医疗数据提供者知情同意、伦理审查以及敏感个人信息处理等。他通过医保核保类数据产品、医疗影像组学数据库、境外开源基因数据服务等具体案例,展示了生物医疗数据资产化的实践发展现状与实操关键。在“生物医疗数据资产化的展望”部分,胡峰律师提出了几个重要观点。他认为,地方政府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是未来生物医疗数据开发利用的重要路径,可以降低企业获取数据的成本。此外,他介绍了《科学数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着重分析了数据开发利用的两条路径:其一,科研单位可以根据需求自行对科学数据进行分析挖掘,形成有价值科学数据产品并开展增值服务;另一方面,相关主管部门建立科学数据汇交制度。最后,胡峰律师对现行“知情同意”制度提出了改进建议,比如采取“泛知情同意”、“Opt-out模式”及“个人信息信托”等方法降低数据开发利用的合规成本。
进入与谈环节,刘鑫老师首先表示,过去我们对数据的了解通常拘泥于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等各种区分,但很多区分在实际操作中其实并不明确,他认为不应再刻意区分数据资源和数据产品,而是要直接讨论数据的持有权、加工权和经营权。此外,刘老师还就生物医疗数据的具体应用场景、公共数据的授权运营等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并从普通消费者的角度表达了对引入“泛知情同意”以及“Opt-out模式”等措施的风险担忧。
随后,吴震宇老师就“数据入表”问题提出了一些疑问。他认为,“数据入表”的工作实际上就是将有价值的数据合法地纳为公司资产的组成部分,但就本质而言与法律上的财产权并不相同,它们在概念内涵、权义结构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另外,吴老师还深入探讨了“数据质押”的本质及其前置问题的处理、数据归属变动问题。
昝强龙老师认为,胡峰律师为我们介绍了“生物医疗”这一细分领域中数据合规的实践操作,对于我们数据法学的研究非常具有启发意义。我们对数据财产,特别是数据权益的研究过程中,应格外注重“类型化”研究方法。就当前来看,我们在短时间内很难构建一个统一的交易模式,但“类型化”可以帮助我们搭建一个事物认知的框架,借助这个框架在不同的“数据类别”中归纳异同点,进而再去寻求统一规则的建构。
胡峰律师对各位老师的发言作出了回应。他认为,数据应是一种可资利用的社会资源,它属于社会而非个人。数据的价值在于利用,所以应该为那些有更强的数据利用能力的企业或个人进行一定程度的“松绑”,赋予其相应的数据利用权利,以更好地促进数据流通,当然这也必须考虑到与信息主体之间的利益平衡问题。此外,数据还是一种可复制的资产,不影响不同企业间同时持有并利用。最后,胡律师就公共数据授权运营中可能出现的“数权分离”这一特殊现象进行了补充分析。
自由提问环节,现场同学分别就“数据资产与数据财产权的关系”、“数据开发过程中的合规问题”以及“具有垄断地位企业的社会责任”等问题与胡峰律师进行了讨论。最后,刘鑫老师对本次讲座进行总结,并再次感谢胡峰律师就“生物医疗类数据资产化”所作出的分享。
本场讲座在老师和同学们的掌声中圆满结束。